问题 | 自愿参加活动受伤谁负责 |
释义 | 自愿参加活动受伤了,对于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其他参加者,受害人不得请求由其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自甘风险”规则的体现。“自甘风险”指受害者明知某些行为,将会引发某些风险,但表示可以自主承担,从而在损害发生时承担相应风险,免除加害人责任的规则。“自甘风险”属于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事由。 如果自愿参加活动受伤的原因是因为他人故意或者有重大过失的,那么是可以要求其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赔偿可以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 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民事诉讼法中的起诉,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犯,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请求法院予以审判保护的诉讼行为。如果想要起诉的,一般是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的内容一般包括:原被告双方的详细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将起诉状提交至法院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相关当事人。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 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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