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责任认定书复议怎样写呢 |
释义 | 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存在因果关系。当事人有违章行为不会必然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但交通事故的发生必然因违章行为引起,因此,不应将当事人的所有违章行为都作为认定责任的根据,而应当找出引发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只有直接、必然导致事故发生的违章行为才能被确定为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只有以与交通事故有因果关系的违章行为为据才能作出合理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核申请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一)任何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 (二)人民检察院对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的; (三)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 (四)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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