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号与注册商标产生冲突时如何解决? |
| 释义 | 商号和注册商标冲突的解决方法及原则。当事人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请求工商部门处理,涉嫌犯罪可报警。依据《商标法》,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否则可起诉或请求工商部门处理。工商部门可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罚款。重复侵权或其他严重情节将重罚。销售不知侵权商品,可停止销售。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需遵循诚信、保护在先、禁止混淆原则。 法律分析 一、商号和注册商标冲突要怎么办 1、商号和注册商标冲突的解决方法: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涉嫌犯罪的,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 二、商标与商号的冲突及解决办法有哪些 解决商标权与商号权的冲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诚实信用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诚信原则要求一切市场参加者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利益。 (2)保护在先原则,当在先权利遭到在后权利的侵犯时,应当恢复在先权利的原有状态或对在先权利人进行补偿。 (3)禁止混淆原则,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结语 商号和注册商标冲突的解决方法有多种途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严重情况下,涉嫌犯罪的行为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和第五十七条,根据这些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可以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等相应的处罚措施。在解决商标与商号冲突时,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在先原则和禁止混淆原则。这些原则要求市场参与者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益,并保护在先权利或进行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四章 注册商标的续展、变更、转让和使用许可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2019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四条 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为处理涉及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进行认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三)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四)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五)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在商标注册审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根据审查、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争议处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根据处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在商标民事、行政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主张权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审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对商标驰名情况作出认定。 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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