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闯民宅行凶定罪标准 |
释义 | 私闯民宅罪的正式名称是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其立案标准如下: 1、强行侵入他人房屋,在业主的要求下或在相关警察的批评教育下,拒不离开的; 2、给业主的财产安全造成隐患,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的; 3、在入侵期间损坏、污损或转移业主房屋的私人物品的; 4、未经房主同意,擅自闯入房主家中捣乱的; 5、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 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主体要件,是一般主体,凡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行为人明知自己的侵入或不退出行为,违反了权利人的意思,或破坏他人住宅的安宁,而积极侵入或消极不退出,就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 3、主观要件,要求有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故意。 二、以下情况不构成非法侵入民宅犯罪: 1、法律授权行为,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2、紧急避险行为,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总之,私闯民宅的定罪是在没有得到他人许可的情况侵入他人住宅,不听劝告,严重影响到生活和居住安全的情况,都是纳入私闯民宅的定罪标准当中,对于损坏他人的生活用品等行为,当事人可以依法报警处理。 一、侵入住宅不构成犯罪的情形 1、法律授权行为 对于法律授权的合法进入者,如公安、检察机关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嫌疑人,需要进入公民住宅对有关人员的身体、物品进行搜查和抓捕人犯时,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但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进行搜查的,要持《搜查证》;进行查封、扣押的,要持《查封、扣押令》;执行拘留、逮捕的,要持《拘留证》、《逮捕证》。如,司法工作人员持合法手续进入他人住宅,依法履行职务,进行搜查、查封、扣押财物,或实施逮捕、拘留等职务行为,不能认为是非法侵入住宅。 2、紧急避险行为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的合法权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紧急避险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公民在道义上应尽的一项义务,其目的在于鼓励和支持公民同违法、犯罪活动和自然灾害作斗争,以牺牲局部的、较小的合法权益来保护整体的、较大的合法权益。如,为了救火而侵入住宅,为了避免狗的袭击而侵入住宅等。 3、关于许诺进入住宅的例外情形 在得到住宅内成员或看守者的许诺后进入住宅的,因不符合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要件,而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采取胁迫的手段,强迫他人同意的,就违背了居住者、看守者的真实意志,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在许诺时,如设定可进入的范围,行为侵入了超出范围的住宅或房间,也不影响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构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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