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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使用权不明的财产是否能抵押
释义
    

法律主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一般情况根据规定均是不可以抵押的。但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或者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进行抵押。,房屋可以同时抵押给两个人。但是当事人需要注意被担保的总债权不能超过抵押标的,也就是房屋的价值。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的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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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22: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