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酒驾;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未悬挂车牌或者故意遮挡号牌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 第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