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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一般会受理哪些房产纠纷?
释义
    《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根据上述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下列房地产纠纷案件:
    (一)以房屋为标的物的房屋确权、买卖、租赁、典当、抵押等和以土地为标的物的土地出让、转让、租赁、抵押等及侵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纠纷;
    (二)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建筑工程承包、开发联建、拆迁中的补偿安置、联营、入股、代理等合同纠纷;
    (三)与房屋相关联的房屋装修、装潢、设计、附属设施的归属纠纷;
    (四)以房屋和土地为标的物的有奖销售或证书买卖等纠纷。
    一、购房定金不退纠纷怎么办
    购房定金不退纠纷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对方退还定金。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二、房屋纠纷警察管不管
    房屋纠纷警察不管。房地产纠纷案件属于人民法院管辖的民事诉讼案件,公安机关不予受理。房地产纠纷也被称为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基于房屋和土地权利义务的纠纷。房地产纠纷根据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房地产纠纷和行政房地产纠纷。
    民事房地产纠纷包括:
    1、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
    2、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3、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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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3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