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保中包含医保,医保的医疗费用报销方式: (一)门诊医药费用报销:门诊家庭帐户实行以户为单位限额报销,总额按每人10元和户内参加人数计算,在总报销限额内全家可调剂使用;门诊统筹按40元/人/年的标准实行,补偿比例每次为30%,门诊统筹以人为单位,不实行家庭内人员调剂。县外门诊费用暂不报销。 (二)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报销实行起付线、按规定比例报销和报销累计封顶限额管理。在清除自费项目后,起付线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病人自付;超出起付线以上的部分,符合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在一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为50元,补偿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300元,补偿比例为45%,在三级医院住院的起付线1000元,补偿比例为20%。中医药服务部分在同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偿比例的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全年每人累计报销最高限额为30000元。 (三) 慢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根据你父亲的情况可作为慢病病人,慢病门诊报销一年内扣除因该病住院当月门诊医疗费用,余下费用累计超过150元的,持本人申请、指定医院的慢病诊断证明书、门诊发票、处方、医院门诊病历、户口簿、就医证,于当年11月30号前交所属镇卫生院或中心卫生院审核,审核后于12月10日前交县合管办审批,在慢病医疗金中给予补偿,设起付线为150元,5000元为封顶线,补偿比例由县合管办根据全县当年慢病发病率确定。 法律客观: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 医疗费 ,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女职工产假 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 病假 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