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一方婚前财产 |
释义 | 婚前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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