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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
释义
    "根据《民法典》第67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比如,借款人将取得的基本建设贷款用于炒股,严重改变了借款的用途,虽然也有获利的可能,但使贷款人的贷款风险急剧加大,一旦发生股灾,很可能使贷款人蒙受重大损失。另外,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的,有些借款还是依据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国家的信贷政策和产业政策发放的,其借款用途和国家的经济政策有着直接的关系。如果不按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还会造成资金的使用不符合国家政策的情况。因此,贷款人对借款除加强监督检查外,对于借款人违约使用借款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采取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措施。"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能不能不按用途使用
    如果约定了借款用途,借款人不能不按用途使用。
    在生活中很多借款合同都是让写明借款用途,不知道借款用途就有很多的未知性,不知道借款人要借钱干什么,,风险性就大增,所以很多人都要写明借款用途,那不遵守合同上写的借款用途有后果吗。必然是有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或者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有哪些影响
    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贷款人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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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6:3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