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中途退出如何进行索赔? |
释义 | 工程中途退场索赔: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索赔依据包括合同、协议、进度计划、往来信函、会议纪要、施工记录等。可索赔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但不包括利润。 法律分析 一、工程中途退场怎样索赔 先协商,协商不成去法院起诉。施工合同,补充合同和现场签证中如对停工日期,看护费用,周转材料和机械停滞已有约定时,应按照约定的原则作为计算补偿的依据。事前没有约定补偿原则的,双方可另协商处理。 二、提出索赔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 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 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 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 三、可以索赔哪些费用: 一般可以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 1、几个方面人工费:包括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费等累计。 2、设备费:可采用机械台班费、机械折旧费、设备租赁费等几种形式。 3、保函手续费:工程延期时,保函手续费相应增加。 4、主要是人员、设备、场地租用等成本费本,但不能包含利润。 结语 在工程中途退场时,若需要索赔,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可诉诸法院。索赔依据可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进度计划等。可以索赔的费用包括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管理费等。但需注意,索赔费用不包括利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五条 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吊销资质证书,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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