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服务事项: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二、服务类别:公共服务 三、服务对象:州直机关事业单位 四、承办科室:登记核定科 五、办理依据:鄂政发〔1995〕138号、鄂政办发〔2005〕74号、鄂人保〔1992〕106号、恩施州政发〔1995〕51号、恩施州政办函〔1994〕14号等其他有关规定 六、办理条件:《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条例规定的对象 七、办理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职工本人和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 (二)职工花名册、年度劳动工资报表和财务报表; (三)职工及缴费基数增减变动申报表; (四)确需提供的其他材料。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办理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02:30—05:30(节假日除外) 十、办理时限:自接到申报之日起2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