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承兑保证金法院能冻结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银行承兑保证金法院能冻结吗 银行承兑保证金法院能冻结。《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通知》(2000年9月4生效)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 在民事强制执行过程中,银行对保证金账户内的特定化保证金所享有的金钱质权可以排除法院的强制执行。银行保证金专户内的存款具有金钱质押的性质,银行对此享有的质权具有能够排除其他债权人的强制执行的效力。当银行保证金账户内的特定化保证金被定性为质押物时,银行即享有相应的质权,在与一般债权人就同一标的物发生权利冲突时,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金钱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具备一定形式要件后,可以用于质押。 二、法院冻结财产程序是什么 法院冻结财产程序: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然后通过银行或者信用合作社等单位,将作为被申请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存款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规定的数额冻结。 三、被法院起诉后多久财产被冻结 被法院起诉后多久财产被冻结,这个需要对方当事人申请或者法院依照职权进行。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即金钱作为一种特殊的动产,具备一定形式要件后,可以用于质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