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吗? |
释义 | 要约和承诺是订立合同的必经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等形式。且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一、报纸征稿要约吗 报纸征稿邀约不属于要约,是要约邀请。递稿的人并不一定能获得相应的报酬。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二、拍卖公告能做成要约吗 拍卖公告不属于要约,而是要约邀请。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三、民间借贷合同关系成立要件是什么? 民间借贷合同的成立须有当事人的合意,即满足要约和承诺两个条件。所谓要约,是指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一,对于要约,要求内容具体、且表明要约人受该要约的约束;第二,对于承诺,须在要约确定期间内到达要约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一条 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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