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常性家暴可以认定虐待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虐待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规定, 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所称的“虐待”。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一、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应当负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指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是指行政部门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刑事责任是指家庭暴力会构成犯罪的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应负哪些责任 1、民事责任——根据新民法典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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