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子女年满18岁离婚时,是否需要支付抚养费呢?
释义
    夫妻离婚时,子女满18岁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以下情况除外: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无法维持生活;2.子女还在上学;3.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在子女满18岁的情况下,夫妻离婚原则上不应该算抚养费,但有以下情形除外:1、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子女还在校就读;3、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7 0:0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