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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范围是否包括上班心梗?
释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况按因病办理。单位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及时报告和申请认定工伤,工伤职工或其亲属也可以申请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负责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工伤争议应通过仲裁或行政复议解决。
    法律分析
    一、上班心梗没死算工伤吗
    上班中心梗抢救过来的,不算工伤。
    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其中,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二、单位出现工伤事故怎么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单位首先要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不得瞒报和漏报;
    其次,工伤职工或其亲属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
    第三,企业工会组织可以代表工伤职工提出申请。
    2、报告、申诸的时间要求:从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或职业病被确诊之日起,企业单位应在15日之内报告,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在15~30天之内申请。在此时间之内,报告和申请要越快越好,这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有利于工伤职工及时享受有关待遇。
    3、调查取证和认定工伤:劳动行政部门接到工伤报告和申请后,应抓紧调查取还,一般应在7日内,特殊情况下延至30日,作出是否认定工伤的结论,认定工伤以书面形式通知。调查取证材料要包括:职工申请并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实;医院或医疗机构治疗工伤和职业病的诊断书及有关资料;企业的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
    4、工伤争议处理:对两种争议应适用不同的程序。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结语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其他情形按因病办理。单位应及时报告工伤和职业病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申请认定工伤和享受工伤待遇。调查取证材料包括职工申请核实、医院诊断书、企业工伤报告和现场调查情况。工伤争议处理应适用不同程序,包括劳动争议仲裁和行政复议等。及早报告和申请有利于及时调查取证和享受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二章 工伤保险基金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预防费用的提取比例、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卫生行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规定。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工伤保险基金用于投资运营、兴建或者改建办公场所、发放奖金,或者挪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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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 4:5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