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
释义 | 一、中止探视权的情形有什么 1、中止探视权的法定情形具体如下: (1)探望权人探望子女,会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 (2)子女不愿意被探望,探望对子女产生不良影响,探望人对子女有侵权或犯罪倾向的; (3)探视方对子女的道德形成有不良影响的等。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哪些情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可剥夺父母监护权的法定情形为: 1、父母存在性侵、虐待、遗弃、家暴其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 2、不监管和照看未成年子女的; 3、未成年子女长期处于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 4、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等。 三、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主要有哪些 在下列情形下,子女抚养权归女方: 1、离婚时小孩年龄不满两周岁。 2、女方的经济条件会更好的情况下。离婚小孩判决原则是: 1、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经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其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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