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离婚证应当去哪里办?
释义
    法律分析:
    离婚证应当去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根据法律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对离婚地点进行选择,可以去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也可以去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夫妻双方选择离婚地点后,应当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相应的离婚证件和材料,然后再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双方都未撤回离婚申请的,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立即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5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