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遭家庭暴力如何获得赔偿 |
释义 | 1、‘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据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2、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的其他赔偿: 根据我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另外,误工费,具体是指离婚案件中无过错方因对方配偶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妨害婚姻关系的违法行为造成自己人身损害,从遭受伤害到治愈这一期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的赔偿费用,关于护理费、交通费等其它费用的计算法律也有明确的标准。 一、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受伤未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赔偿对方的损失时,先从应当赔偿的总额中减去交强险限额,余下的当事人赔偿70%。如是当事人的车有商业三者险,实际上当事人的这70%也先由保险公司赔偿。对方赔偿当事人的损失也一样,只是他的责任是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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