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对中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由被告人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交付货物地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协商解决 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既不应采取消极拖延的办法,也不应采取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的办法自行行使法律处分权,因为这两种做法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2、仲裁解决 仲裁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争执,协商不成时,根据有关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的协议,由一定的机构以中间人或第三者的身份,对双方发生的争议,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和义务上作出裁决。用仲裁的方法解决合同纠纷是常用的一种方式。 3、诉讼解决 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1)诉讼时效。 (2)诉讼管辖。 (3)诉讼保全。 (4)调解及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