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新增项目 (一)新增:14个涉及小车管理的记分项。 1.增加使用伪造和变造小车标牌、小车超员20%以上记12分; 2.不按规定避让小车记6分。 (二)新增:2项记12分的记分项。 1.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小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超速20%以上的; 2.未取得的小车驾驶资格驾驶小车的。 二、调整项目 (一)调整:2项记12分的记分项的表述。 1.将公路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调整为营运客车、校车超员20%以上; 2.取消了原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的内容,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记12分。 (二)调整:细化了超速的记分标准。 超速违法行为记分分值表 三、提分项目 (一)提分:4项记分项由记6分提高到记12分。 1.机动车超速50%以上; 2.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 3.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 4.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违法停车。 (二)提分: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等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