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户口就一定就有居住权吗 |
释义 | 户口与居住权无必然联系。户口只能说明户籍关系,即公民的户口所在地、处。居住权源自所有权,即房子的所有人和他允许居住的人才有居住权,有户口不一定有居住权,有居住权也不一定有户口,二者没有必然性。 一、房屋居住权怎么获得 根据合同取得居留权。比如,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取得租赁房屋的居住权,按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居住权。例如,未成年子女有权住在父母的房子里;他们根据遗嘱和其他法律行为获得居住权。房屋所有人可以通过立遗嘱为他人设定居住权,通过取得时效的过程取得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使用房屋,但这种使用权必须限于居住目的。居民在居住期间有权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二、房屋居住权能不能继承 房屋居住权不能继承。房屋居住权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权,从房屋所有权中分离出来后,具有很强的人身性,即居住权只能依附于特定的人,伴随着居住权的终身,居住权的死亡。即居住权人死亡后,不可能遗留居住权作为遗产继承。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有居住权的房屋允许出租吗 有居住权的房屋一般不允许出租,房屋所有人与居住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为享有居住权仅意味着该公民可以居住该房屋,但不代表其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既然不享有所有权,就不能处分该房产,不能处分就不能将其出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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