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雇主应当及时将工伤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职工伤情及时记录,并通知职工参加工伤鉴定。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医院诊断证明、事故调查报告等。对于认定为工伤的事故,雇主需要保存职工的工伤防治卡和伤情诊断证明,保留期限为10年,同时还需要保留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记录和工伤鉴定意见,保留期限为5年。对于未被认定为工伤的事故,雇主也需要保留相应的证明材料,保留期限为2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职工死亡、伤残或者怀孕女职工流产的,由用人单位报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雇主应当及时将工伤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职工伤情及时记录,并通知职工参加工伤鉴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雇主应当为职工建立工伤防治卡,认真记录职工的职业病防护和职业安全培训情况,以及工伤事故的基本情况、伤情、鉴定结论等,保存期限为10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存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记录和工伤鉴定意见,保留期限为5年;未被认定为工伤事故的,应当保存相应证明材料,保留期限为2年。 以上是工伤认定的证明材料需要多长时间保留的相关法律分析和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