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登记办法是否废止? |
释义 | 律师解析: 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太烦,太复杂。不知道自己能在该公司待多长时间,如果时间久的话,也无所谓,但如果待不长就走人的话,又要转移档案太烦,档案一直放在同一个地方有保障,不会有丢失的风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七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中央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各类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负责接收、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分管范围内的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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