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是如何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对股权转让给第三方的规定: 一、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四、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五、评估、验资(私营有限公司也可以协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 一、国有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步骤 国有股权转让的步骤有: 1.初步审批 转让方就本次股权转让的数额、交易方式、交易结果等基本情况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在获得同意国有股权转让的批复后,进行下一步工作。新规中明确了因产权转让致使国家不再拥有所出资企业控股权的,须由国资监管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清产核资 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转让所出资企业国有产权导致转让方不再拥有控股地位的,由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组织进行清产核资),根据清产核资结果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审计评估 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全面审计,在清产核资和审计的基础上,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报告经核准或者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 4.内部决策 转让股权所属企业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如果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应取得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同意的批复,转让方和受让方应当草签转让合同,并按照企业内部决策程序进行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应当听取职代会的意见,并形成职代会同意转让的决议。 5.申请挂牌 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并提交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转让方和被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登记证、被转让企业股东会决议、主管部门同意转让股权的批复、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以及交易所要求提交的其他书面材料。 6.签订协议 转让成交后,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审批备案 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变更手续 交易完成,标的企业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 二、公司法人变更和股权变更需要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和股权变更需要以下程序:首先,公司召开股东会进行商议;其次出让一方和受让方进行协商和谈判,对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和验资;然后召开公司股东会,双方签订股权变更协议;最后,召开新的股东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应当自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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