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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没有离婚可以把户口迁走吗
释义
    还没离婚女方能把户口迁移走的。我国户口迁移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即公民自愿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携带迁移证,前往迁入地申请迁入即可。
    一、外孙女可以上外公的户口本吗
    可以。迁户口手续为: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二、离婚后户口如何迁回原籍
    离婚后户口迁回原籍流程如下:
    1、申请准迁,且需向迁入地户籍登记机关提交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
    2、申请迁出,即前往户籍地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3、申请登记,即携带迁出证,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户籍登记。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管理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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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 21:3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