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能否避免债务? |
释义 | 夫妻离婚后,子女抚养费和共同财产处理是重要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应负担部分或全部费用,可由双方协商或法院判决。共同财产处理需双方协商,如无协议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离婚后,夫妻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时,债权人可提起撤销权之诉。 法律分析 (1)起诉夫妻二人要求共同偿还借款(2)力证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3)债务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时,提起债权人撤销权之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明确双方离婚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的一致意见。如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组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由一方承担,费用多少及期限长短可由双方协议或由法院判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应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情况下,法院将根据财产情况,保护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权益。对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的权益等,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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