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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权行为的基本类型有哪些?
释义
    侵权行为的基本类型包括:
    1、侵害人身的侵权行为,即侵害他人生命权、他人健康权的行为;
    2、侵害人格利益的侵权行为,即侵害一般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以及其他人格利益的行为;
    3、侵害身份权的侵权行为;
    4、侵害财产权的侵权行为;
    5、侵害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
    一、离婚损害赔偿与一般侵权损害赔偿的区别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很广,可以包括一切作为和不作为。而离婚侵权行为是特定的,即只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法定侵权行为。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一般侵权的被害主体范围很广,可以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被害主体是特定的,即他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配偶一方,不可能是其他人。
    4、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一般侵权行为的侵害对象既可以是财产,也可以是人身;既可能造成物质损害,也可能造成精神损害。而离婚损害赔偿中的侵害对象只能是人身。
    二、网络侵权有哪些行为
    网络侵权行为有:
    1.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2.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3.传播走私盗版的音像制品等。
    三、名誉侵权怎么处罚?
    名誉侵权处罚方式如下:
    确有名誉权侵权行为的,侵权人应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果等情况酌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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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3:2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