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第二年不交可以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可以看出,投保人第二年不交费的,仍然可以在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二年内与保险人达成交费协议,保险合同的效力是可以恢复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保险第二年不交费,保险人可催告投保人交费,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