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投诉不合理的物业电费收费? |
释义 | 物业电费收费应遵循合理公开原则,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收费项目包括管理人员工资、设备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办公费用等。物业共用设施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应列入专项维修资金,不计入服务支出。如对电费收费不合理,可向物价局投诉。 法律分析 如果认为物业公司的电费收费不合理,您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在物业公司的电费收费过程中,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公司的收费项目包括以下九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二、物业费的组成 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结语 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电费收费不合理,可以向当地物价局进行投诉。物业公司的电费收费应该遵循合理、公开和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物业公司的收费项目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设备维护费用、清洁卫生费用、绿化养护费用、秩序维护费用、办公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保险费用以及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物业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通过专项维修资金支付,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成本。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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