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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维修公积金怎样才能领取
释义
    房屋维修公积金的领取条件具体如下:
    1、职工本人及配偶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补息贷款),或缴存人无但其配偶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配偶月缴存额不低于月还款额时,缴存人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人本人近一年未发生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与配偶最近一次非同一原因提取时间间隔满12个月;
    3、同一人自住住房维修补助提取累计不超过2次;
    4、提取人应为既有住宅的权利人或权利人配偶;
    5、权利人存在多人的,权利人之间的关系应为父母、子女或夫妻关系。
    领取所需材料:
    1、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办理的提供身份证;
    (2)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直系血亲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2、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建造、翻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批复,提取人与原产权人、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2)大修的提供原房地产权证或乡镇主管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土地使用权证)、区县主管部门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原产权人或土地使用人的关系证明。
    3、其他证明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提供房屋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入管封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3)自愿缴存者提供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出具的《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自愿缴存户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核单》。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买房或者是租房都是可以的,而且是按照比列提取的,不过少数地方是按需提取的,实际多少就可以提取多少的,一般资料齐全几天就可以到账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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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0:3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