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您想要离婚,可以先双方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有关债务问题可以先协商约定,如果协商不成,需要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共同承担,如果为一方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有关房贷问题如房屋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原因如下:第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之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故而解除婚姻关系需要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因此双方可以就离婚事宜先协商,如果就感情、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第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与您的案件情况,如果还账经对方事后追认或者许可,该还账仍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款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就债务问题可以先在离婚中协商,如协商不成,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对债务性质进行认定。如果是共同债务则共同承担,如果为一方个人债务则个人承担。第三,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因此房屋是婚前购买,婚后共同还贷,增值部分可以分割。 具体涉及房屋问题细节较多,建议把您的情况反馈给律师,给您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