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合同已经完成能否撤销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发生转移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但受贿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等情形的,可以撤销赠与合同。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人瑕疵担保责任】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签订赠与合同后可否不履行 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要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在赠与人不履行时,即为违约行为,要承担违约责任。并且,受赠人可以主张赠与人给付财产,赠与人拖延或是明确表示不给的,受赠人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处理。 其次,赠与人出现以下法定情况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1、赠与人经济状况显著恶化 不过,赠与人经济状况发生变化,要在赠与合同成立之后,如果签订赠与合同前经济状况就不好的,那么可能不是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表示,因为根本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赠与人难以维持正常生活 有些人因为企业经营失败,但是不至于影响维持生计,那么还是可以接着履行赠与合同。 因此,若是存在以上情况,即使是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也可以撤销,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最后,签订赠与合同后,一般人认为对方必须履行,否则就是违反合同约定。并且,实际中有些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但是中途后悔不再履行,还要求返还财产等产生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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