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儋州市国家入学贷款申请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一、儋州市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流程是什么 1、新贷学生下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须知附件,了解今年申贷要求; 2、符合贷款条件的在校大学生或大学新生取得大学录取通知书为准,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申请; 3、新贷学生在7月25日至8月29日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预约报名登记,详情请下载附件6查看; 4、按照新贷学生预约报名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定时公布到现场办理的新贷学生名单和时间; 5、根据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平台公布的到现场办理的新贷学生名单和时间,新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贷款材料到儋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6、审核通过后当场签订借款合同,并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和借款合同; 7、新贷学生签订合同3-5天后,登录支付宝账户,修改密码,激活账户; 8、新贷学生携带贷款受理证明和一份借款合同到高校报到,要求高校在10月10日前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内录入回执信息,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9、11月1日-11月20日前,国家开发银行将完成所有贷款成功的学生贷款款项发放工作,学生的贷款金额将通过支付宝转到高校帐户。 二、儋州市国家入学贷款申请的办理材料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申请表不需要加盖公章。 2、大学新生: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在校大学生:学生证原件。如遇到“学生证”原件丢失,由高校开具学生“在校证明”或“学信网证明”代替。 3、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身份证需在借款合同签订前有效,如遇到身份证过期,可以用临时身份证代替。 4、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需出示首贷学生、共同借款人户口本原件核查。如果首贷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户口信息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提供双方的户口本原件核查。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只要求没有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或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提交。 6、特困证或低保证或孤儿证或残疾证或镇级以上重大疾病证明或单亲证明或扶贫手册或烈士证件等相关证件原件。只要求没有获得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在校大学生或没有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大学新生提供原件到现场核查。没有或无法提供的原则上不允许申请助学贷款。 三、儋州市国家入学贷款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十三条: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2、《关于国家助学贷款的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条:国家助学贷款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和台湾地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以帮助学校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支付在校期间的学费和日常生活费为目的,运用金融手段支持教育,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形式。 第三条:中国工商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制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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