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房产如何划分? |
释义 | 婚内房产公证对于确定房产归属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房产已过户并登记在一人名下,属于该人个人财产;部分赠与并登记在两人名下,属于共同财产;赠与公证未过户且赠与人撤销公证,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公证可以避免风险,购房合同或协议经公证可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分析 如果婚内房产已经过户且登记在一人名下,则该房产属于该人。如果房产只是部分赠与,且登记在两人名下,则该房产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但未过户,且赠与人在过户之前撤销了公证,则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 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一、婚内房产公证给一方离婚房产归谁 需要按不同情况处理: 1、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部分赠与,登记在两人名下的,仍然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属于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 2、房产属于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公证赠与对方的:如果已经过户并且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则属于对方个人。如果只是办理了赠与公证并未过户的,在过户之前赠与人撤销公证的,房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语 房产公证对于房产归属有重要影响,根据赠与人与被赠与人是否已经过户以及是否登记在同一人名下,房产的归属会有所不同。赠与人在过户之前撤销公证时,房产应归赠与人婚前个人财产。而过户后且登记在同一人名下的房产,则属于该人个人财产。办理房产公证时,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相应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