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几天报警有效 |
释义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的报警是没有时限的。当事人没有在道路交通的事故现场进行报警的,事后请求公安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理的,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记录,并且在三天之做出是否要接受受理的决定。经过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确实是实存在的,公安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该予以受理,并告知当事人;若经过核查交通事故不存在则交通管理部门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一、交通事故报警后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事后报警,交警应作如下处理: 1、按现场报警进行记录; 2、3日内核查是否存在交通事故; 3、经核查确发生事故的,应当在报警后3日内受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二、交通事故当时人员无伤过后报伤可以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当时人员无伤过后报伤是不会获得赔偿的,此种行为有诈赔的嫌疑,交通事故发生时,一般就可以确定自己的受伤情况,对于车辆有损伤的,也可以主张赔偿。但是若是之后通过检查发现,该伤情是由于事故发生导致的隐患受伤,也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二条当事人未在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并告知当事人;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另外一点,保险公司已经查勘了现场,因此,不能以没有事故认定书为理由拒赔。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未报警,在事故现场撤除后,当事人又报警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记录内容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接受案件的决定。经核查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经核查无法证明道路交通事故事实存在,或者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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