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个人信息属于什么信息 |
释义 | 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个人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相关法律法规首次确立了“敏感个人信息”的法律概念,不满14周岁未成年人信息被列为“敏感个人信息”。根据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比处理一般个人信息更为严格,只有在特定目的和充分必要情形下,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取得个人单独或书面同意才能进行,体现了分类保护的思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个人信息的活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适用本法: 1、以向境内自然人提供产品或者服务为目的; 2、分析、评估境内自然人的行为;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个人信息: 1、取得个人的同意; 2、为订立、履行个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或者按照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和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实施人力资源管理所必需; 3、为履行法定职责或者法定义务所必需; 4、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自然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所必需; 5、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6、依照本法规定在合理的范围内处理个人自行公开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个人信息;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应当取得书面同意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八条 敏感个人信息是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的情形下,个人信息处理者方可处理敏感个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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