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办理经营贷吗? |
释义 | 可以。以个人住房作为抵押的,要求住房性质为商品房,贷款额不超过该套房屋评估价值的60%;以商铺(门店)、写字楼作为抵押物的,必须是已经用于经营或出租的商业旺地,且易于转让、变现,贷款额不超过房屋评估值的60%。风险提示:抵押物的评估、保险、登记、公证等费用由借款人承担。以住房抵押贷款的,按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和保险手续,且保险期限不得短于贷款期限。在保险合同中应明确贷款行为该保险标的第一受益人。在抵押权存续期限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 法律依据 《中国农业银行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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