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办理的方式: 1、若申请发明专利的,应当先提出申请,经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十八个月初步审查和三年实质审查,确认无异议的,发给专利证书; 2、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先提出申请,经专利行政部门依法进行十八个月初步审查,确认无异议的,发给专利证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三十九条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