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汽车报废是根据使用年限和检验标准双重卡关机制决定的。 (一)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含越野型)使用15年。 (二复)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 (三)上述车辆达到报废年制限后需继续使用的,必须依据国家机动车安全、污染物排放有关规定进行严格检验百,检验合格后可延长使用年限。但旅游载客汽车和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可延长使用年限最长不超过10年。 (四)对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应当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一个检验周期内连续三次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注销登记,不允许再上路行驶。(五)营运度车辆转为非营运车辆或非营运车辆转为营运车辆,一律按营运车辆的规定报废。 一、国家汽车报废新标准是什么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公安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调整汽车报废标准若干规定的通知》(国经贸资源1202号)和公安部《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公交管2号)精神,1997年制定的汽车报废标准中,非营运载客汽车和旅游载客汽车的使用年限及办理延缓报废的标准调整。 二、缓报废车辆步骤是怎样的 第一步,车管所登记审核岗审核该机动车的相关资料,包括:A、《四川省机动车延缓报废申请审批表》原件如不与定期检验同时进行,须在背面粘贴发动机号、车辆识别代号即车架车身号码的拓印片;B、《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提交以上资料者可以是合法业主、业主指定的经办人,也可以是代理人指定的经办人。 第二步,机动车检验岗核对该车辆识别代码(车架车身号码)、发动机号码,并检验有无被凿改嫌疑;将拓印片与原始车辆识别代号(车架车身号)、发动机号码进行对比;检测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并审核该车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三步,车管所业务领导岗审核,符合规定者,在其申请表原件上签注意见,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记录栏按照延缓报废专用章格式,用计算机打印准予延缓报废的使用期限和检验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