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立值班律师制度成为了司法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直到在2018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法律援助值班律师被正式从立法层面纳入司法体制,成为一项刑事司法重要的原则。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值班律师由法律援助机构派往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毫无疑问,这一制度对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以及保障司法公正有着重要的价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 法律援助机构可以在人民法院、看守所等场所派驻值班律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法律援助机构没有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由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建议、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对案件处理提出意见等法律帮助。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约见值班律师,并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约见值班律师提供便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