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原《居民身份证》。 2.有效期内的《工作居住证》、《居住证》《居住登记卡》任一证明原件。 (3)无《居住证》已在居住地登记居住信息的,带 《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 、《护照》 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提交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相关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