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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哪些材料和手续?
释义
    离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如双方未达成协议、无民事行为能力、非中国内地登记,不受理。若双方自愿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达成一致意见,可登记并发离婚证。
    法律分析
    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如果夫妻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或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或者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拓展延伸
    离婚登记的流程和要求是什么?
    离婚登记的流程和要求是指在解除婚姻关系时,需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的一系列步骤和符合的条件。一般来说,离婚登记的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双方夫妻需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其次,提交申请表和相关材料,如身份证、结婚证等;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进行审核,并安排双方进行离婚协议的谈判;最后,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签字确认,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颁发离婚证书。要求方面,一般需要满足法定的离婚条件,如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挽回等。具体的流程和要求可能会因地区和法律规定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夫妻未达成协议、有特殊情况或结婚登记地不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将不受理。确保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将予以登记并发放离婚证。离婚登记流程和要求因地区和法律规定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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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9:0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