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别分为两种: 1、集体户。分为农业集体户(现在也基本没有了)和非农业集体户口,像大中专学校之类的。集体户设有自己的户口登记管理部门,在公安机关户政部门的指导下管理户籍。 2、家庭户。家庭户分为农业家庭户和非农业家庭户了,比如非农业家庭户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而农业家庭户则可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等。这是上世纪50年代我国建立的以城乡二元结构为基础的户籍管理制度产生的。而现在由于户籍制度改革,已经在逐步取消,有的省份和地区已经讲两者统一地称为“家庭户”或者“居民户”,但是在过渡时期内在社会福利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区别,但基本没有很大的差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