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因无效合同受到的损失,各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零八条 本编对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的,适用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