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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和老公一起买了一套房,还在还贷期间,现在家里搬回房子办理房本,算二套房
释义
    法律分析:一、夫妻共有一套房,妻子如果再买一套单独的房算二套房的。二、二套房认定标准:(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我和丈夫一起买了一套房,还在还贷期间,现在家里搬迁房办理房本,算二套房吗?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还迁房的,在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情形的,还迁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若是双方约定还迁房归一方单独所有的,就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夫妻个人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我和妻子买了房子,现在妻子去世了,想先办理房地产证明书公证吗?
    离婚后房产公证是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机关公证的。房产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而且房产公证书可以作为夫妻财产分配的证据。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
    买了一套廉租房,结果房子漏水了,能退吗?
    房屋漏水可以要求退租。当事人要求退租的情形必须是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如果租用的房屋漏水,严重影响房屋使用权的实现,侵犯承租人的权利,租用的房屋不能发挥其作用,就体现了房屋租赁合同中合同目的难以实现。《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我现在单身,之前跟前夫婚后贷款买了一套房,协议房子归他,他还贷款,如果我再买房怎么办,算二套吗?
    婚前购房是否为二套房都是以购房人名下是否有房或是否有贷款来判断的。如果第一套房是全款买的,卖掉后名下没有房再买不算是二套房。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第一套房,卖了房,但是名下还有贷款再买房也算是二套房。只有个人名下既没有房也没有贷款就不算二套房。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我买了一套适用的经济房,现在已经退房一个月了,首付还没有退给我
    付首付款后在以下情况下可无条件退房:1、开发商擅自将房屋再次出卖给第三人或者抵押第三人,买受人无法获得房屋;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3、交付后,经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属不合格;4、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其它可以无条件退房的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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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0: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