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以减资方式退股是否有效,公章没有编码是否是有效的章 |
释义 | 当事人自愿协议减资退股的,也应当属于有效,法律上是予以认可的。以减资方式退出股东身份,减资的程序必须合法,例如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减资决议,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登报及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已知的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应当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公司退股,股东是否可以退股 不可以退股,股东是不能退股的。根据目前公司设立程序来看,不管是认缴制,还是实缴制,在公司注册时,除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公司章程是必须要提供的。作为公司的第一份规范性文件,章程上约定了许多事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都没有实缴是否可以退股,没有实缴的股份退换 没有实缴的公司股权不能退股,但是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东擅自转让自己股份是否有效,公司将债权转让给股东是否有效 股东擅自转让自己的股份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则转让无效。如果股东未经其他股东同意私自向内部其他股东转让股份,并粗其转让行为违反公司章程关于股权转让的约定,股权转让无效;如果公司章程末对股东股权转让做限制,则股东间私下转让股权有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何股东退股的方式 股东退股的方式有: 一、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对转让价款达成一直,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即可完成,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 二、将股权转让给本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的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会看这个公司是否有发展前途,一般对外转让股权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还可能行使优先购买权,当然不管怎样,你都能够如愿以偿的达到“退股”的目的。 三、公司回购股权,但是需要满足《公司法》七十四条所规定的条件,该条规定的情形之下,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四、请求解散公司,也需要满足法定条件,比如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这是其中一个可以解散公司的条件。 股东全体同意是否有效 公司法全体股东同意是具备法律效力,比如说现在绝大多数的公司的股东如果发生变更,在召开股东大会时,则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才可以。 该内容由 梅晓东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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