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一)要约形式有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 (二)采取口头形式的,要约人直接以对话或电话的方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采取书面形式的,要约人以合同、信件、数据电文等有形地表现所载要约内容的形式,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 (三)一般交易数额不大、符合交易习惯的,用口头形式要约;数额较大、不即时清结、不动产转让、涉外等合同采用书面形式。 一、订立合同的程序有哪些 订立合同的程序有: 1、要约。要约是指一方在一定条件下向别人订立合同的意思。前者称为要约人,后者称为要约人。要约的形式,要约作为一种意义表达,可以书面或对话。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信件。要约的对手可以是特定的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人。 2、承诺是指要约人同意缔结合同的意思。承诺应以通知的形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沉默或不作为行为不能作为承诺的表达。但需要注意的是,承诺应与邀请内容一致,不得擅自篡改邀请内容。 二、要约与合同的区别 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表示承诺后合同继表示成立。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向对方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和要求。 要约又称为提议,是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做出的一种意思表示。做出订约意思表示的人称为要约人。要约是当事人发出的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合同订立的前提。一个符合法律要求的合格的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要约必须是一种意思表示,这种意思表示应表现出是一种外部行为。根据内容的繁简不同,可以用口头形式,也可以用书面形式。 2、按法定要求明确提出该合同的各项条款,特别是主要条款以供对方考虑。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而且确定。因为要约被对方接受,就可以成立合同,并因此而发生其权利义务关系,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一项明确的要约应包括: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价格及时间和地点。 3、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这一等待期限又称为要约期限。要约必须送达对方当事人,一旦要约被对方所接受,要约人就要受要约的约束。因为只有当要约送达被要约人时,受要约人才能对其进行考虑并决定是否接受要约。 4、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作为一个合格的要约,一旦被接受,合同即告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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