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房产过户是否需要夫妻双方到场? |
释义 |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包括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并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过户回执和更名的新证。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处理包括留原地、迁回原籍、再婚后迁走和另立门户。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以及给予补偿。 法律分析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具体要求如下: 1、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产权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 2、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 3、房管局发放过户回执; 4、领取已更名的新证。 一、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处理如下: 1、留着原地。其实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的联系,相关法律在离婚与户口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为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经济纠纷,一般来说是建议迁走户口的; 2、迁回原籍。不管夫妻双方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都需要凭法院的判决书和离婚证到有关部门办理户口相关手续,只要原户籍地同意,是可以把户口迁回原籍的; 3、再婚后迁走。如果获得离婚另一方同意,在离婚时将户口留在原地,再婚时直接迁去再婚一方对象的户口所在地也是可以的; 4、另立门户。即离婚后其中一方既不把户口留在原处,也不把户口迁出所在地。因各地区规定不同,自行立户的条件也是有所区别。 二、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如下: 1、双方协商的原则。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的原则; 4、给予补偿的原则。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结语 离婚后房产过户需要双方共同参与,具体要求包括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填写房产证过户申请表、提交免征契税申请、领取已更名的新证。对于户口分户,离婚与户口不存在必然联系,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原地或迁回原籍,再婚后可以迁走或留在原地,另立门户则需要根据地区规定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包括双方协商、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无过错方原则以及给予补偿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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